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月。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正常上班时间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乙方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加班费或加班津贴(以正常上班时间的月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第五条 甲方每月3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正常上班时间的月工资为 810元。
第六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惠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七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惠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