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技能培训协议
甲方: 乙方:
经乙方本人申请,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同意乙方参加本市正规学校开办的中级技工( ),高级技工( )或技师( )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工种为( )。
培训性质为: 非脱产学习
培训时间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培训缴费办法
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先支付,待培训结束乙方取得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后,签订满12个月的劳动服务协议后,甲方给予报销培训费(未取证者不予报销),其他费用自理(报销培训费时必须使用正规发票,注明有培训费,数额须经公司同意)。
培训学习规定
乙方在学习期间,除应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甲方的所有规定。
培训后工作规定
乙方经过技能培训后,应将自己所学和所掌握的技术和技能在工作中充分运用和发挥,争取为公司多做贡献。
劳动服务期限约定
乙方完成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后,自愿继续为甲方服务,服务期限不少于12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所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