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员 安 全 协 议 书
甲方:田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乙方:
为了确保乙方子女 在我活动中心(活动站)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并能正常顺利的完成培训学习内容,经协商双方达成了以下协议:
1、乙方自愿送子女到甲方举办的兴趣特长培训班参加学习。
2、乙方应督促子女按时参加学习培训活动,并负责子女的接送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培训的应及时向甲方或授课老师请假。
3、甲方负责乙方子女在学习培训时间内的安全管理及教育责任,但乙方应督促子女在学习培训期间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规定,如违反甲方制定的安全规定,甲方不负责由此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有权取消乙方子女的学习培训资格。
4、乙方要督促教育子女在到甲方指定地方参加学习培训的往返途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负责其子女在甲方学习培训活动时间以外的安全责任。
5、乙方应督促子女在每次学习培训活动结束后按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