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产品质量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委托加工的生产管理,保证外出加工产品的质量。
适用范围:外出加工的品种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
责任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内容:
1.进行委托加工前,应选择合适的厂家进行生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1持有与我公司委托加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2交通便利;
1.3价格合理;
1.4能按要求及时加工并能保证产品的质量。
2.对加工企业进行简单的筛选后,由副总经理组织生产和质量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查小组,对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质量保证条件进行深入的考察,报总经理批准后最终确定加工厂家。
3.对于确定的加工厂家,我公司提供工艺规程、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技术资料,并采购合格的原辅料,派出相关人员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进行连继三批的试生产,检验后格后才能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4.签订加工合同后,报相关资料到省药监局进行备案,获得批准并取得《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后,才可正式进行委托加工。
5.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我公司派出相关人员对生产全过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