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地址、期限和租金
出租房屋地址:
。
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交付给乙方。
租金每月 元, 圆整(大写),按 季 支付,每月 日前支付。超过 天未支付,乙方需支付违约金 元。
入住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
租金不包含物业费、网费、水电费、燃气费、有限电视费、停车费等(乙方自理)。
第二条、注意事项
房屋内有
等设施,乙方可以使用。若乙方使用不当或保管失当,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房屋建筑结构不得改造,房屋转租需经甲方同意。
第三条、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结束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押金。乙方应付清合同期内的物业费、网费、、水电费、燃气费、有限电视费、停车费。
任何一方想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告知另一方,双方协商后均同意方可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强行终止合同,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含押金);若乙方强行终止合同,则甲方不退还押金。
第四条、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