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公司) : 地 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 xxxxxx 和乙方的 xxxxxx, 并依据下述
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 租赁费总额: XXXXXX (大写, XXXXXX)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xx 个月的当天为
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xx 个月支付 1 次,共支付 xx 次,即租赁期
结束。
2,” 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xx 天内, 甲方将按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
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
三、租货物件交接:
1. 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 并负
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
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接货后, 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褒
后,即可安装使用。
四、费用结算办法:
1. 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襄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
明事项办理。
2. 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
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
3. 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
位缴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及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