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作合同模板XX产业创新类甲方申报企业推荐企业乙方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为确保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顺利实施更好地保障各方权益根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管理期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岗位管理期为4年管理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管理期自2018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选聘方式为省外海外全职选聘省外海外兼职选聘省内兼职选聘本土选聘每年工作月以上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其他劳动合同工作合同协议等规定的乙方聘期应与本合同规定的管理期一致或者覆盖本合同规定的管理期第二条工作目标及任务1管理期目标任务21乙方管理期内应完成的总体工作目标2乙方管理期内应完成的研发项目的技术路线及解决的重大问题商业模式经营业态创新等3乙方管理期内应取得的产业化目标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4乙方管理期内其他任务目标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等2阶段性目标任务1中期目标任务2期满目标任务第三条甲方权利1根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2依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文件和甲方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评估和奖惩甲方于每年年底之前在省主管部门指导下对乙方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报省主管部门备案人才项目实施过半后配合省主管部门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开展中期评估管理期满后配合省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组织实施期满验收因自然灾害政策变化市场风险等不可抗力造成任务目标未完成甲方可提前申请延期一年验收3发现乙方没有认真履行或完成相关工作目标和任务及3时指出并责成限期整改纠正第四条甲方义务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2按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及时足额将省财政资助经费拨付给乙方3配套支持1配套经费支持管理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团队万元的配套经费支持不低于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数额且在第一年内到位不低于X管理期内应全部到位2政策支持包括允许乙方在高校企业兼职支持乙方在研发立项经费使用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考核激励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等3科研技术骨干支持为乙方配备名年龄知识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技术研发骨干组成精干高效的研发团队4工作环境支持5配套服务4在年度评估中期评估期满验收中未到达评估要求的按照省主管部门评估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第五条乙方权利1乙方按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省财政资助和甲方配套经费资助享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各项配套4支持2如甲方不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乙方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第六条乙方义务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经费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2管理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工作时间月以上与第一条管理期内相关内容相同3全面履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职责完成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省委组织部省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评估及管理积极配合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4乙方保证按照之前填报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申报书将所列自身拥有的核心技术产品服务等在甲方推广与转化其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使用权须由双方事先签订书面协议或书面约定保障甲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5乙方在管理期内在甲方单位执行本项目过程中单独取得或者由双方共同取得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成果及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均属合作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须按双方事先签订的书面协议或书面约定进行署名标注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专项经5费资助字样加强职务发明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6前项所列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成果及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其产业化推广与转化均须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经甲方同意并报省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甲方在乙方管理期内如出现违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实施细则动态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纠正或者经整改无法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经省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暂停或中止本合同并按规定采取有关措施2乙方在管理期内如出现违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实施细则动态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不予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拒不纠正或者经整改无法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予以解聘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并提请省主管部门按规定采取有关措施3乙方在管理期内因岗位变动调动等原因或者因身体健康家庭等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报省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管理期内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报告省主管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6第八条附则1本合同于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成立自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布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名单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省主管部门备案电子版合同应为书面合同的扫描或影印件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企业全称盖章负责人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