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及其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一、名词解释
(一)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应税的货物。
(二)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应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四)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按适用税率征税”、“按适用税率计算”和“一般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征税方法。
(五)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和“简易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征税方法。
(六)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允许其从取得的应税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项目。
(七)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增值税防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