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人
(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
(三)租赁用途: 居住 ,居住人数为: 二 人,最多不超过 四 人。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一)甲方出租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精装完整,墙面、地面、天花板干净清洁,家具、家电齐全完好,厨房和卫生间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上下水管、强,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燃气管道及各项设施完好无泄漏、无故障、无损坏。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均已开通。经甲乙双方检查、交接确认。甲方不再为满足乙方要求而增添或改变任何东西。
(二)出租屋内包含家具、家电设备损赔额等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19 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止,共计 壹 年
甲方应于 2019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设备交接单》(附件一)。经甲乙双方检查、点交确认后,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接完成。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月租金为: 人民币 肆仟柒佰 元整(未含税)。(¥: 4700元整 )
(二)押金为:人民币 肆仟柒佰 元整(未含税)。(¥: 4700元整 )
(三)房租结算付款方式:季付 (租金三个月一付,押金一个月)。支付方式:银行汇款/现金。
(四)具体支付:2019年 月 日签订合同时支付。
乙方首次支付租金 壹万肆仟壹佰 元整(三个月租金,未含税),押金 肆仟柒佰 元整(未含税)
201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甲方 壹万肆仟壹佰 元整(三个月租金,未含税)。
201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甲方 壹万肆仟壹佰 元整(三个月租金,未含税)。
201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甲方 壹万肆仟壹佰 元整(三个月租金,未含税)。
(五)房屋租赁押金不可以抵押租赁租金。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支付
(一)房屋租赁期间,物业费由甲方负责承担支付。
(二)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支付: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有线电视收视
费(5)网络费(6)燃气费(7)垃圾、卫生费(8)日常损耗维修费(9)停车费
(三)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造成的断水断电,相应的费用及滞纳金、违约金由乙方全部
承担支付。
第五条 房屋设施、附属设备维修及保管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
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当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若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
阻挠施工。
(三)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若是因自然老化而造成损坏,影响使用及人身安全,应由
甲方负责修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没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日常损耗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如:灯泡、插座、开关、水龙头和其他消耗品等。
(五)若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规范使用,致使房屋及其装修附属墙面、地板、天花板、
家具、电器、设备设施等损坏、故障的,及水电气管线损坏造成漏水、漏电、漏气的,乙方
应负责维修完全及承担赔偿责任,如七天内不修复,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押金做为相
应的赔偿。若押金不足以抵扣赔偿时,甲方可要求乙方于十天内付清赔偿金和补足押金。
(六)乙方必须爱护及保管所租赁之房屋和装修附属天花板、墙面、地板、家具、电器、设备设施、
水电气管线。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进行装修、改建、涂画、粘贴、敲钉。
(七)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和水电管线或配置对房屋结构、装修、水电管线影响的设备,
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乙方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期满或合同
解除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六条 转租
1、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合同解除的,双方免责
1、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灾害、特大地震等法定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
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2、该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
3、因国家政策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
第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1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租赁期内甲方已将房屋出售的。
第十条 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 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拖欠累计达 10 天的。
2、各项费用,欠费累计达 8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墙地面、天花板、电器、家具、水,电,气管线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规范使用导致装修、墙地面、天花板、家具、电器、设备设施、水,
电,气管道等损坏、泄漏、损失,10天内不维修和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直销活动、存放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品、损害公共利益或者
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漏电、漏气、火灾等事故,导致与其他住户发生
纠纷。
8、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9、擅自增加住房人数(签订合同时约定居住人数不超过 人)
10、未按照约定的期限缴纳水、电费、燃气费或有线电视费等其他费用,逾期超过30天。
11、有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
12、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应提前六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
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补充协议;如在六十日期限内未提出的,甲方可邀请有意向租房
的个人或中介到屋内进行看房,乙方积极配合给予开门看房。合同期限届满后,则本租赁合同自
动终止,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时腾空租赁房屋,同时甲方有权出租给其他人。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验收、交付及返还
(一)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电器交付给甲方,
并经甲方检查验收屋内及其装修、墙面、地板、天花板、家具、电器、设备设施和水电气管
线等无损坏、无泄漏、无故障、无丢失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无欠费后,经甲乙双方现场检查、
点交、验收无误后在《房屋、设备交付返还确认单(附件二) 》上签字或盖章并移交房门钥
匙后, 方可视为交付返还给甲方完成,才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或者交付房屋不符合本合同各项约定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
失。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果房屋内有乙方遗留物品的,乙方自愿放弃,视为乙方丢弃
物、甲方可自行处置。
(三)租赁到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交接时,乙方应按照甲方交付给乙方时房屋的原样返还房屋
(如:房屋产权范围内墙面、地面、天花板、无污渍和异物,地板整洁干净,无杂物等)。
乙方需在房屋交接时做好屋内卫生,如未清理干净或清洁不到位,甲方可扣房屋押金
贰佰元做为清洁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内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有第十条内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
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及赔偿相应损失,并可以扣除全额押金。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六十 天书面通知对方,
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交付返还房屋或者交付房屋不符合本合同各项约定的,应按
每逾期一天贰百元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租赁到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承诺按时搬走,不拖延时间。过期二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
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再续租该房屋时,则双方对房屋的费用
及设施进行验收并交付。若乙方未按时搬离,甲方将视乙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可以
作任何处理。且乙方逾期不搬,每超过壹天,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每天贰佰元。同时付清
每日的房租款并扣除全额押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
(二)为了房屋的使用安全,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更换大门新锁芯,发生的费用由乙
方支付,并给甲方一把钥匙。
(三)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正常使用房屋及房屋内设施、设备、电器及水、电、燃气。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若房屋或房屋内设施、设备、电器、水、电、燃气使用不当、不合理、不符
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所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保证在承租房屋内居住的人无重大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全额扣除押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在承租房屋内居住的人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做到安
全第一和服从物业监督检查,以免发生火灾(比如强电、电器、燃气没关好)、高空坠物
(比如没关好窗子造成刮风时玻璃碎落伤了人)、入室盗窃等事故,若因乙方疏忽、大意,
导致相关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三 份,甲乙双方、中介各执 一 份。
本合同附件内容:
房屋、设备交接单(附件一)
房屋、设备交付返还确认单(附件二)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丙方(中介)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房屋、设备交接单(附件一)
主体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交接房屋内各设备(家具、家电)详细状况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损赔额
¥(元)
入住状况
入住交接时
1
客厅电视机
海尔
50吋
1台
4200/台
新、正常
2
主卧室电视机
长虹
42吋
1台
2500/台
新、正常
3
电视遥控器
2只
100/只
新、正常
4
有线机顶盒
2台
800/台
新、正常
5
有线遥控器
2只
100/只
新、正常
6
空调机3P
海尔
新型立式
1套
7000/套
新、正常
7
空调机1.5P
海尔
变频
2套
5500/套
新、正常
8
空调遥控器
海尔
3只
100/只
新、正常
9
冰 箱
美菱
BCD-356WET
1台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