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甲 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 地址:
合作联系人:
联系 电话:
传 真:
乙 方:(出租方) 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合作联系人:
联系 电话:
传 真:x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1.合同通用条款
1.1本框架合同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基于本框架合同的任何订单租赁货物的相关定义及要求,以便确保甲乙方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完成。甲方对于租赁货物的详细规格要求将用本框架合同附件二所列样式的《xxxxxxxx有限公司租赁物品订单》向甲方提供。
1.2.订单的签署意味着双方对本框架合同及订单条件的无条件接受,每一张订单的内容均受本框架合同之约束。
2.合同供货范围
2.1.本框架合同的供货范围包括甲方向乙方租赁的手机等办公设备及IT设备)。
3.合同和订单的期限
3.1.本框架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本框架合同随之产生的任何订单的有效期从乙方回传甲方订单之日开始起算,订单的有效期限按照双方订单约定计算。
3.3.本框架合同的终止和到期不影响已在履行的有效订单的继续履行。
4.报价和订单
4.1.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询价单进行询价。
4.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询价单后 两个 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价格为包含包装费、保险费、税费等费用在内的甲方指定地点全包价(乙方负责设备送货,甲方负责租赁物回收的运输工作)。报价单格式如本合同附件一。
4.3.甲方如接受该报价则将向乙方书面下达租赁订单,甲方可以通过传真订单或者双方确定的书面方式向乙方下达租赁订单。
订单的样式如本框架合同附件二所示,甲方下达乙方的每张订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这些信息:
——订单和对应框架合同的编号
——甲方租赁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甲方收货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交付日期和地点
——交付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
——交付货物数量、单价和总价
——其他要求
——甲乙双方人员确认及审批
4.4.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以传真、邮寄方式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甲方的订单。若乙方对订单有任何疑问,需在收到订单后1个工作日内用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疑问。如果乙方未能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疑问,则默认乙方接受该订单。乙方有权不接受与本框架合同条款冲突的订单,但在出现此情况时,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出订单中具体的违背之处。被拒绝的订单作出相关修订直到被双方同意后,可以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4.5书面形式包括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传真、授权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的电子邮件。
5.双方约定内容
5.1乙方如无法找到甲方需求的机型,乙方将相关信息通知到甲方,双方协商确定用何种机型替代。
5.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手机设备进行升级、降级,或经双方协商沟通,乙方确认可由甲方自行进行刷机操作。
5.3甲方在租赁手机期间如果因人为原因导致手机受损,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手机损伤,甲乙双方需共同协商解决;如果租赁的手机出现非人为故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为甲方提供替代手机以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5.4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拆卸租赁的手机(即使手机出现故障),否则,手机的损坏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5订单上为预计的租赁天数,实际使用天数以快递接收/发货单为准。租赁启始时间以甲方实际快递物收货时间为准,租赁的结束时间以甲方快递的发货时间为准。甲方在返还租赁手机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6.交付及验收
6.1.甲方在本框架合同下订购的交付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被交付到对应订单所述的交付地址,交付期和交付地址在具体的订单中有约定。货物的包装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担甲方接收货物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
6.2.甲方在本框架合同下订购的货物必须按照订单中约定的方式交付。
6.3.乙方送货单包含租赁单号、产品数量、型号、规格、送货地点、送货人等必要信息,
6.4.乙方供应的货物应进行细致和妥当的包装:使之适合作陆路运输及防气候变化,并妥善处理防湿、防潮、防震及搬运,以保证货物能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并有利于甲方后续安全无损的存放、搬动。因包装不良造成货物残损及因包装防护设备不当、不周、导致货物发生的损坏,乙方应予以更换、重作,箱标必须规范,内容详细,必须包含物品,规格型号,数量,定单号,并采用打印方式。
6.5.甲方应在接收货物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若甲方发现产品的配置、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的配置、规格、型号不符,甲方可要求更换或者退货。
7.订单货款支付
7.1. 货款按每张租赁订单支付。每张订单履行完毕之后,甲乙双方应对实际租赁情况进行核对并确认实际应予支付的金额。
7.2.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有关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基本信息,如发票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加盖财务专用章确认后,在乙方发货前重新提供给乙方。
7.3.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金额如期开具合格等额合法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日起30日内将货款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7.4.乙方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xxxxxxxx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8.押金
8.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交付给甲方设备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押金, 押金的金额为所租赁手机的市场时价总计,甲方每批次的租赁设备总价值不得超过押金总额,在双方租赁关系结束,甲方支付所有的租赁费用后,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该押金全额归还甲方;
8.2 可依据以往的良好合作关系,乙方象征性收取或不收取押金,此处可协商处理。
9.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协议双方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1)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台风、旱灾、火灾;(2)政府行为如政府当局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采取新的行为措施导致合同协议不能履行;(3)社会异常现象如骚乱、战争、罢工但不包括双方内部劳资纠纷,所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合同协议或延迟交货。任何一方无须对上述不履行或延迟交货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负赔偿责任, 但受影响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10.合同说明
10.1.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终止日,尚未操作完毕的双方仍存续的货物买卖关系均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之前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均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凡与本合同不符之处,均以本合同为准;
10.2.本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保管。
10.3.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操作完毕的双方仍存续的货物租赁关系根据本条第12款约定执行。
10.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xxxxxxxx有限公司租赁报价单》、《xxxxxxxx有限公司租赁订单》。上述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甲乙双方具有严格的约束力。本合同未尽之处以附件之约定为准。
10.5.本合同生效后,如双方认为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不适用于某单特殊业务,双方可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但须在买卖合同中注明不适用于本框架合同的内容,该买卖合同仅对此单特殊业务产生效力。
13.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11.特别约定:
11.1.甲方授权委托甲方租赁员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关业务处理(含费用结算、下单租赁、例外事项接口等)的唯一接口,甲方其他部门或人员,在没有甲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下所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