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租车协议书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 车一辆接送幼儿园学生,车辆和司机由乙方当事人负责。
二、出车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即幼儿园正常上课时间),特殊情况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乙方一定保证车辆所有费用齐全,车辆一定要保证保险手续齐全,如在出车过程中因乙方人为或其他问题时而不能接送学生时,乙方必须负责保证车辆完成甲方学生接送任务。
2、乙方须遵守甲方出车时间,按幼儿园规定的上、放学时间准时到幼儿园待令派遣,在协议签订后,幼儿园车辆安排如有取消或变动,甲方须提前一天告知乙方。
3、乙方必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车内无异味,备箱无杂物,车内各种设施安全有效。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不能因其他事情耽误幼儿园的接送时间。5、乙方不得无故更换车辆及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交通
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租车费用 ,租车费的支付方式为:学期中次月初支付上月的租车费。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