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合作协议书
甲方: 摄影公司
乙方: 摄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向 提供“ ”服务,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合作分工:
甲方负责接收 提供的信息,并后期制作“ ”电子版;乙方负责冲印及制作相册本子,并负责每日送往 。
冲印及制作相册本子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需支付甲方每份“ ”后期电子版制作费用 元。所支付费用当月月底结算付清。
乙方工作人员直接采集所涉及的家属信息,如因信息采集、使用、泄露等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关于 的其他各项活动的拍摄与制作,乙方不提供免费服务,由甲方负责并收取相关费用。
甲方所剩库存 ,乙方以每个 元费用收购。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终止合作需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能生效。
合作双方必须履行本合作协议书,如一方有异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