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外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现就甲方所委托拍摄事项,乙方接受拍摄委托,就委托拍摄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委托事项: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在合作期内因需要不定期为乙方提供拍摄机会。
2、乙方须在合作期内,为甲方进行外景或者影棚拍片。(人物、活动、场次不限,甲方每次拍片会提前通知乙方准备)
三、义务和责任:
1、甲方在将委托拍摄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拍摄的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将自动转给甲方,乙方对拍摄完成的作品只享有署名权。
2、双方约定合作后,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准时参加拍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3、乙方答应为甲方拍摄后应按约定时间准时到达参加拍摄,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到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随意传播展示曾为甲方制作的摄影作品及资料,因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5、甲乙双方须对其发布的广告形式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违反《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违反方承担;
四、商业秘密
1、乙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五、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一年。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1、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如发生他人盗用作品,侵害杂志享有的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且杂志决定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的,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2.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关自身资料和各类证明文件。乙方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一切相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无需公证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违约。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