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书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 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