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乙方在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时,已经书面声明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之保密及/或不竞争义务;
2,甲方系本协议书所指之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及其他合法权益之权利人;
3,乙方有义务为其因工作获得、创作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对甲方承担义务。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了保障自身依法享有之权益,在平等、自愿原则下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之范围
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及情报:
(1)产品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结果;
(2)产品销售、服务情况及计划;
(3)产品、客户情报;
(4)管理、经营的运营和决策;
(5)财务情报;
(6)人事情报;
(7)档案情报;
(8)计算机程序及管理系统;
(9)与甲方或甲方之关联企业有关的情报。
本协议书所称之“甲方之关联企业”是指独立于甲方存在,但与甲方有业务、投资或其他关系及/或关联的企业体。
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为甲方鉴定为商业秘密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报及信息:
(1)甲方管理专有技术,指在管理生产、经营及技术开发方面积累的知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