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基本要求
投标人可针对招标人的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
服务期间,针对日常各项事务运行、突发事件、统计分析等,均应做好详细档案管理记录并整理成完整档案资料,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招标人;
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管理公司人员若发生任何纠纷等问题均与业主方无关。
如有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况,经查属实,由当事人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手续的费用;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
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
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对各项标准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的承诺;
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服务人员的配备方案及承诺;
投标文件中应附主要拟派服务人员五险缴纳情况证明材料及承诺;
投标文件中应对其他优惠条款做出说明;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技术需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如投标人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服务方案严重偏离本项目招标范围或技术需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服务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周期表);
服务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