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医专学[2010]96号
关于印发《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八日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