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15分)
评分方式:自评(10%),十人小组评分(20%)导师评分(70%)
评分细则:十人评分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以及个宿舍宿舍长组成)给每位同学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分数的平均分就是该同学该栏目的得分。(各班级可以另外再找三个可靠且诚实正直的同学担任工作人员,十人评分小组只要负责对该同学进行全盘思索以期给予最公正、客观的分数就可以了。)
评分要求:1、对各位同学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学习态度”、“法纪观念”及“劳动实践”五个部分进行综合评分,详细参照学生手册53页;(好20-19分、一般19-17分、较差17-14分、差14-10分)
2、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学,十人评分小组成员给其打的分数应在“差(10分以下)”。
3、一学期累计扣分达6分以上的同学,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应为差;
二、体育素质测评(10分)
。评分要求:1、一般同学起评分为8分;(体育成绩优秀6分,良5.5分,中5分,及格4.5分,不及格4分。竞赛分4分。)
注:班级成员有无参加体育竞赛及获奖情况请体育委员统计。
三、能力素质测评(15分)
(1)社会工作能力素质分(5分)(起评分2.5分)
评分要求:
1、积极主动地协助教师、学生干部开展工作或协助组织集体活动的一般同学,可根据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效果,酌情评定社会工作能力分0--2分。(由班长和辅导员打分)
2、对于班、院、校干的打分,做两个或多个职务的同学可以累积加分,(即最高职务分+另一职务的1/2)但全部分数加起来超过5分的以5分计。具体如下:
(校、院一致)
学生会主席、团委办公室主任、团委副书记 加2.5分
副主席、主席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部长、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贴心服务社社长 加2分
各部副部长 加1.5分
全体普通干事 加1分
(班级)
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 加2.5分
组宣科委员、生劳委员、体育委员、心理保健员、文艺委员、舍长 加1分
注:凡一学期担任学生干部达10周以上者,根据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果四方面进行考核,对其能否加到应得的分数重新考量。(注:班干未达到要求者,酌情扣分,由班长,辅导员共同商定。)
(2)文化活动能力素质分(5分)(起评分2.5分)
评分要求:
1、
a.参加省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5、2分;
b.参加市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1.5、1.2分;
c.参加校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2、1、0.8分;d.参加院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8、0.6分;
e.参加班级各类文化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0.4、0.2、0.1分;
f.参加省市校院班级各类文化活动表演者,分别加1.5、1、0.5、0.3、0.1分;
3、如果遇到不好裁定的情况,最后由辅导员裁定。
注:文体活动获奖情况请体育委员统计。
(3)社会实践能力分(5分)(起评分3分)
评分要求:对于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调查研究、劳动锻炼、社会服务等实践活动的同学,寒暑假社会实践分:院优秀加0.5分。
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加0.1分,超过5分者以5分为总的社会实践分。如搬书本加0.1,打扫办公室卫生加0.1,勤工助学一学期加0.3。
注:班级成员参加实践活动情况请组织委员统计。
四、奖励分(5分)
凡属以下情形者可酌情评给奖励分:
受省、市以上党、政、共青团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先进个人,可酌情奖励3-2分;“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成员每人奖励1分。
受校级表彰的“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楼委会干部”的先进个人,可奖励1分;“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宿舍”等先进集体成员每人奖励0.8分、负责人奖励1分。
受院级表彰的“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楼委会干部”的先进个人,可奖励0.8分;“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宿舍”等先进集体成员每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