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石粉车间生产线承包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二车间全体合伙人,具体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发包人(二车间全体合伙人)的内部协商及竞价,经过二车间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人被确定为中标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承包双方表示,承包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合伙企业、提高车间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生产线承包经营管理的新经验。
第四条 承包经营后,车间仍然是合伙企业性质。
第五条 承包经营后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第六条 本厂承包经营前的债务,由发包人清偿。
第七条 承包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包人所有,承包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包人。
第八条 机器设备维护:破碎机电费、修理费,铲车油费、修理费、修理工工资、操作工工资由三条生产线均摊。
第九条 装卸货费用各生产线自行负担。
第十条 各生产线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违反规定,所有费用均自行负担。
第二章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人的权利
1.承包人是本车间生产线承包经营期间的实际负责人;
2.承包人对承包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包人对承包的生产线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发包人中的任何合伙人都不得对其承包期间的生产经营予以干涉。
4.承包人对本车间生产线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承包的生产线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包人自主支配。
7.承包人从承包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
8.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承担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医疗待遇。
9.承包人对承包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发包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二条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向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缴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包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3.承包人必须保证承包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包人应当保证承包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包人应当对承包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包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