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我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1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划建设绿道网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城乡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的惠民工程,对于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发展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绿道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绿道包括慢行道和配套设施两大部分,配套设施包括标志系统、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绿道建设内容包括路面铺设、绿化、服务区设置及相关服务配套设施,如停车场、交通接驳、通信设施、游览设施、自行车租赁、信息咨询、商业服务、治安管理、科普教育、文化展示、体育休闲、安全救助、森林防火、环境卫生、标识系统等。 绿道分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三个级别。其中,区域绿道是指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支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城市绿道是指连接城市重要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绿道。社区绿道是指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社区居民服务的绿道。 我市绿道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幸福汕头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要求,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大胆探索,努力开拓,加快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打造绿色开敞空间,推动区域生态保护、生活休闲一体化乃至城乡一体化、经济一体化,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串联城乡自然环境与人文景观,建设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生态安全、休闲舒适的城乡环境;构筑城乡一体化的区域(省立)、城市、社区三个层面立体型、多功能的绿道网系统;建设以区域绿地为背景、绿道及绿网为骨架的汕头绿网体系,打造具有潮汕滨海特色的“绿城”。 (二)远期目标 全面铺开区域(省立)、城市和社区绿道建设,通过逐步完善,形成汕头市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景观丰富、服务周全的绿道网络系统。 (三)近期目标 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完善城市绿道主框架、社区绿道示范区及各项配套设施,成为汕头新的经济增长极和旅游热点。 (四)年度目标 2011年目标:以《广东省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编制完成《汕头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及示范段详细规划;开展绿道网示范段建设,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及其它条件成熟的区县,各建成一条绿道网示范段。 2012年目标:按照省的工作要求,推进区域绿道建设。组织实施《汕头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全面建设城市绿道主框架,推进社区绿道示范区建设。 2013年目标:基本实现各区县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的衔接互通,初步形成我市多层次的绿道主网络。 三、组织机构 为高效推进我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成立汕头市绿道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县政府及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市城乡规划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局、石风景区管理局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绿道网建设工作(另文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主任,各区县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络工作。 各区县要相应成立本区县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属地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及示范段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工程建设设计指引,确定绿道建设技术标准;负责建设部分区域绿道和城市绿道;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对各区县绿道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建设进度,编发工作简报,并做好迎接上级监督检查考核的相关工作。 (二)各区县政府:作为属地绿道网建设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属地绿道网建设;制定属地绿道网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绿道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市委宣传部: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全市绿道网建设的宣传报道组织协调工作。 (四)市发展和改革局:指导绿道网建设项目立项和投资计划下达工作。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负责绿道网建设涉及有关国有企业征收补偿协调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绿道网治安、消防等安全保障工作。 (七)市监察局:负责绿道网建设效能监察工作。 (八)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市级建设、管养和奖励等专项资金。 (九)市城乡规划局:协调指导全市绿道网建设规划的编制。 (十)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解决绿道建设相关用地问题。 (十一)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全市绿道网管理办法,协调指导沿线区县做好绿道网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管辖道路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协调工作;指导绿化工作。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辖公路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协调工作及交通接驳工作。 (十三)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绿道网建设涉及用海协调管理工作。 (十四)市水务局:负责绿道建设涉及供水及水利工程管理、饮用水源保护等相关协调工作。 (十五)市环保局:负责绿道网中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十六)市农业局:负责绿道网中森林、耕地质量保护等工作。 (十七)市文广新局:负责绿道网相关的文物管理工作,承担绿道网范围内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责任。 (十八)市体育局:负责绿道网相关的体育设施和行业管理工作。 (十九)市旅游局:负责绿道网旅游管理工作。 (二十)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景区范围内绿道网的建设和管养。 五、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对绿道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属地施工、属地管养,保证建设成效。绿道的主框架网络、规划设计及建设标准由省、市制定,其他由各区县自行制定。工程规划建设要尊重自然人文环境,做到因形就势、遇树绕路、遇水搭桥,与汕头的江河滨海、山野田林、公园湿地、广场园林融为一体,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统筹协调。 (二)高标示范,突出重点 各区县确定并高标准、高规格建成至少1条绿道网示范段,并打造成为全市绿道建设的“标志性工程”。绿道网建设要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等节点结合,注意突出潮汕乡土文化特色。 (三)市区联动,形成合力 各区县政府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树立“全市绿道建设一盘棋”的观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绿道建成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城管部门和各区县进行管理和养护。 (四)解放思想,增速提效 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大参与和支持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打破常规,大胆创新,特事特办,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绿道网建设工作高效推进。 六、实施方法 (一)规划设计 一是建设规划。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汕头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及示范段详细规划,包括落实选线方案,明确各段风格、植物种类等内容。《汕头市绿道网建设规划》由市政府审定。 二是技术协调。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包括组织编制工程建设设计指引,确定绿道建设技术标准等。 三是工程设计。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包括示范段和各分段绿道施工图设计、用地测量、地质勘探。 (二)建设要求 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属地绿道网工程建设。有关绿道网工程发包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做好计划,狠抓落实。 绿道网建设坚持以“原生态、原产权、原民居、原民俗”为原则,原则上不征地、不拆迁,不改变原有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性质,不影响已有堤岸稳定,不改变现有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利用现有绿地、堤岸、山坡地等组织建设。 除建设必要的辅助设施外,禁止改变绿化缓冲区内的地形地貌、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自然要素。要充分挖掘和突出地方特色,强化历史文化遗迹的有效保护,更好地展现潮汕传统文化,丰富绿道网的内涵;要将示范段打造成独具特色的“样板绿道”,优先考虑选用易于施工建设和便于后期维护管理的本土材料和本地树种,注重历史文化风貌的传承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强化工程监理和督查,严把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