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年。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 (月/季/年)结算。押金为一个月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应交清所有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交清后,甲方应无息退还押金。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