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养老金上调
山东养老金上调 2016-08-15 浏览:分享人: 健灵秋和手机版
[提要]山东省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正式进入实质
性操作阶段,10 月 1 日前,全省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工作
将正式启动。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养老保险制
度“并轨”改革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10 月 1 日前,全
省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工作将正式启动。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广播《山东新闻》报道,“并
轨”改革后,山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行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
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
资总额的 20%,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 8%,由单
位代扣代缴。个人工资超过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00% 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省或市上
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 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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