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场出租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洗车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场地及设备事宜订立本合同。
租赁场地描述
甲方将其座落在 棚房及洗车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营。
内附设备 年的:洗车机一台(价格:2000元)、泡沫机一台(价格:400元)、吸尘器一台(价格:400元)、打气泵一个(价格:300元)、抹布。
洗车场租赁用途
租赁场地只能作为汽车维修和美容使用。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门面的原有结构及用途。
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暂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及水电费、押金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一季度一付,必须提前一个星期支付,水费按表计算,电费按表计算,押金为 元人民币。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乙方支付首季度租金之日上述洗车场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租赁期满,除拆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续签合同。否则,乙方投资的维修费用及添置设备由甲方负责赔偿。
一年租期未满,乙方终止合同,押金不退,所有设备物品如损坏照价赔偿。
每年门面费按租金的5%递增。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不承担门面的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不破坏场地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场地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干预。如装修改造城管阻止,应负责配合乙方将其协调处理。
在租赁期内因租赁产生的卫生等费用及乙方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按本约定交付租金。
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应在两个月内向甲方续签租赁合同。
合同变更及解除
乙方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