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续订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年度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
(1)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 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