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委托合同
( )鲁北辰民代字第 号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山东北辰永信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办理甲方的 。
委托代理权限及免责条款
1.乙方依据法律规定,对甲方进行询问,并当场填写询问笔录。
2.乙方经询问在确认甲方未受胁迫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根据甲方表述,代为书写遗嘱。
3.乙方对整个立遗嘱的过程进行见证,出具律师见证书。
4.乙方仅根据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代为书写遗嘱并见证立遗嘱的过程,对于因遗嘱执行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作为本案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特殊情况下(因病、因事等),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