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议定由甲方出场地,收取固定租金,乙方自筹资金,负责出资经
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强亏。双方同意就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座落在 市 ,租予乙方经
营
二、 租赁期为和 年 月 E诗 年 月 日上
三、 租赁期内,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即于: 元正 )。
乙方须于签时本合同之日,向四方一次性支付两个月作为保证金人民币 CE
元),及首月租金 3 元),合共人民币 本 元).
租赁期满,四方一次性无息返还全部保证金给乙方(合计人民币 5 元)。
四、 己方承租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水、电费、地方政府、工商、税务、城建、
卫生防疫、环保、治安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因己方造成的违章罚款) 均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负责搞好经党场地消防工作,如发生火灾等,是由己方引发的,则由乙方负责。
六、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
七、 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每月 15 。 日前缴交) 车拖欠甲方款项,每天收 01%洗纳
金,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如是甲方造成原因除外)。
八、 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造成恶性影响,
甲方并不负任何损失,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正常经营使用,甲方不准以任何理巾终止合同。
九、 合同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