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a)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
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市区楼房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
上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为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
余款额。
第三条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
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
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任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
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己方
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