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24日就互联网金融监管热点话题采访了央行有关负责人。以下为采访实
录 : 央生暂停相关业务意在防控风险问,央行 13 日发文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请问这是出于
何种考虑? 答, 二维码在制造业、物流业、零售业等领域早已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国际国内对二维码技术在
移动支付方面有所尝试和拓展,但总体上有关技术、业务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
标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是二维码生成机制和传输过程存在风险隐患,二是支付终册的安全性较难保障,三
是二维码支付指令验证手段较为单一,安全性屏障不够。有关国家中央很行、银行卡组织和金融机构等出于风险
顾虑,对二维码支付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均较为着慎,全球尚未有在金融服务领域大规模应用的案例。近年来,国
内已陆续发生了许多关于二维码支付的风险案件,客户因为扫描二维码导致个信息泄器、账户资金被盗。 在没
有建立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的情况下,拥有上亿用户的支付公
司全面推广一维码支付可能引发的多种风险难以想像。 “谍氢信用卡”的发卡流程全程网络化,省略了风险控
制的关键环节,突破了现有发卡面签审核等基本管理要求,对反洗钱法律制度和隐户实各制度产生较大冲击。同
时, 由于办卡流程无法有效确认客户本人办卡意愿, 在目前个人身份信息非法买卖行为未得到有效过制的情况下,
还存在较大的目名办卡风险,极易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此外,“虚拟信用卡”发行与实体信用卡发
行的监管标准不一致,必然引发发卡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央行对有关机构拟推出的上述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
终止。 人民银行将会同包括上述有关支付机构在内的各方从技术安全、消费者保护、反洗钱、爹融实名制等方面
进行充分论证,以安全为底线,支持有关支付机构在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规则、保护支付资金安全、切实落实
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等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办相关业务,以维护支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间,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是否就是最终成稿,最终版本何时出台? 答:此次针对网络
支付业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是央行与业界的共识,央行有关司局与业界已经讨论互动了3 年。目前对王户功能
划分和实行额度管理也是属于进一步的共识,但在功能如何划分和具体额度设定方面仅业界的机构之间就有分
玻,还需作进一步的沟通和论证。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是央行和一
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新近工作底稿。肯定地讲,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是在业务
及流程的各项风险控制上。2010 年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即业界所讲的 2 号令,是经过长期
互动才出台的。2 号令中许多制度是在多方互动中才项定的。举个例子,比如消费者在支付机构的预付款是否计
息的问题,支付机构认为不应计息,但由于事关公众利益,我们还必须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结果是绝大多数参
与讨论的公众对是否计息无明确要求,鉴于此,2 号令对支付机构是否应当向消费者预付款计息就没有做出而性
规定。这样既促进支付机构的发展,又尊重金融消费者的选择和权益保护。《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处于在央行职
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 文内所提出的限额标准仅是综合考虑近年来主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笔均交易以
及反洗钱要求等提出的初上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间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互联网金融
是为大众服务的,我们认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与互联网支付机构的沟通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央行在与
支付机构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还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不合理,还要作相应
的修正。 总之,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一定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
共识的基础上最络出台* 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不变间,这今为上央行已发放了 250 多张第三方支付牌
照,显示出鼓励创新的理念,但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加码”又让一些人觉得央行正变得趋向保守,央行是
理在“变脸”? 答。 人民很行一直重视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各种金融创新,按照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
大内需的荐干意见》关于“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下联网金融服务” 要求,引导市场机构优化产品创新机制、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近期,人民银行正在深入学习贰彻落实十作届
三中全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要求,鼓大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
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防范风险、强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鼓励创新是
并行不悖的。目前,百联网应用的大众化和金融服务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经旺深度贺合、相互促进的大趋势,百联
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户的市场需求,应当给巴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对一些
新的业务要图有观察期,冷郁地分析总结,一切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均应受到章重和
鼓局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鼓大创新就要包容失误,但要把失误可
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