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中安力平地产有限公司·廖伟良
乙方:陈镇南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概况
甲方法定代表人廖伟良在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樟坑村二区的工业区A8栋旁、十二巷6号对面拥有一宗土地,西线与梅龙路相邻,南与民房、平南铁路相连,该宗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见附图,最终面积以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宗地号(村委编号)为:06439,用途为住宅,使用期限为永久性,甲方必须保证该地块的真实性,无任何争议、纠纷、抵押等,如有以后情况发生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需无条件双倍偿还所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在事发当天一星期内付清给乙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本项目采用由甲方按现状提供建设用地,并负责该项目开发的所有手续及公关,但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全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质检、安检费用、水电、电信网络、监控及与部队合作开发所须支付部队的费用等)的合作方式。
2、该项目拟建两栋地上约26层(备注:日后实际能建至多少层,须由甲方协调,公关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