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
复印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之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复印机租赁事宜,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条款,以昭信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复印机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名称及品牌型号
数量
每台每月包印张数
每台基本月租
超印部分每张计费
1
台
张
元人民币(大写: )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复印机租赁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金支付
1、乙方应于 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赁期限内的全部基本月租,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2、甲方应以 为一个周期对复印机计数器读数抄录,会同乙方在计数卡上确认印刷张数,每期按照计数卡上所记录的印刷张数给予结算。(在此周期内,包印张数未使用完的部分和超出包印张数的部分可以相互抵消。)
如乙方实际印刷张数超出包印张数,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应按照实际超印张数向甲方付费。
3、乙方应于 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交付与验收
1、甲方应将符合双方约定的复印机交付给乙方,具体交付事宜约定如下:
(1)交付方式: 。
(2)交付地点: 。
(3)交付时间: 。
2、乙方应在收到复印机后 个工作日内对复印机进行验收。
3、验收标准:
4、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复印机的型号、性能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复印机的同时,在验收完毕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甲方及时整改、修理和更换,或拒收、解除合同以及获得赔偿。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复印机符合合同规定。
5、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作出响应,并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负责处理并通知乙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6、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过失成复印机功能损坏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约定支付租金。
2、甲方承诺其对租赁给乙方的复印机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3、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复印机的维修保养并确保复印机的正常使用,实行免费人工维修、更换配件及各种耗材(纸张除外)。若复印机损坏是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复印机的操作使用培训,并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复印机设备。
2、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