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机械零星用工签证单(适用范围参照合同或工程实际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施工单位:序号派工日期工作内容(包括查线无实际工作内容情况)施工费用(元)
(人+车)工作时间(包含合理往返时间)人工类别、数量机械类别、数量签证量签证量备注开始时点(24时制)结束时点(24时制)人工类别人员数量(人)车辆类型及吨位车辆数量(台)小时人工(工日)小时机械(台班)12020.11.12XX小区换表抢修619.1211:0016:30技工2抢修车辆(不包括吊车)15:301.0 5:30小工2345实施单位(章):(如有)监理单位(章):施工单位(章):负责人(意见及签署):负责人(意见及签署):负责人(意见及签署):日 期:日 期:日 期:注1:派工日期、工作内容需详细填写,且与“系统单据”信息一致,审计抽查可追溯;可包括查线无实际工作内容情况。注2:工作完成情况中“工作时间”为合同结算的主要证据之一,需移交财务审计,务必按实填报;工作时间可包含合理往返时间。注3:机械不足0.5个台班按0.5个台班计算;超过0.5个台班但不足1个台班按1个台班计算;若超过1个台班按实计。人工工日不足0.5个工日按0.5个工日计算;超过0.5个工日但不足1个工日按1个工日计算;若超过1个工日按实计。注4:台班类型必须注明车辆类型及吨位;注5:对于施工单位填报信息若有修改意见,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应在意见栏“明确表述”,未注明则“视为认可所列全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