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建设要抓根本党建党委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它要求我们党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以更好地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特别强调要“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这可谓抓住了根本中的根本。
为谁执政,反映执政党的性质,关系执政党的形象。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始终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执政就是要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国家的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也就是执政为民。我们党执政55年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把四分五裂、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其中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为谁执政,是执政党需要始终面对和不断解决的问题。我们党要长期执政,就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偏离了这个根本指向,就偏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并不意味着为谁执政的问题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也不等于说所有党员干部都能自然而然地做到这一点。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性不但存在,而且增加了。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的:“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基于这种认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应当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建设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和“不适应”的问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解决“不符合”和“不适应”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为了使党进一步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行不懈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