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比例和基数
来源:李林律师 时间:2010-7-9 16:56:35
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具体的缴费及公积金(不包括1%-8%的补充公积金)比例为: A 养老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2%,个人缴纳8%; B 医疗保险:单位每月缴纳12%,个人缴纳2%; C 失业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个人缴纳1%; D 工伤保险:单位每月缴纳0.5%,个人不要缴; E 生育保险:单位每月缴纳0.5%,个人不要缴; F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月缴纳7%,个人缴纳7% 合计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2%+12%+2%+0.5%+0.5%=37%,另加7%的公积金,单位缴纳的比例为44% 自己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11%,另加7%的公积金,个人的缴纳比例为18% 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比例合计为:44%+18%=62%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在不考虑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也是在扣掉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和公积金后确定纳税基数),员工实际领取的工资应该为4100元,其余900元进入了员工的个人社保和公积金账户。但是公司还须另外支付5000*44%=2200元的统筹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因此企业对该员工的实际用工成本应该是每月7200元。 那么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是多少呢? 首先是个人的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如2008年平均工资为3292元,09年缴费基数为1975-9876元。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每月,其缴费基数不是1500元而是1975元;如果其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当然不能按12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其缴费基数应为9876元;如果月平均工资在1975-9876元之间,如6700元,则按实际工资6700元确定缴费基数。 如果是首次参加工作或变动工作单位员工,其缴费基数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 单位的缴费基数则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上海市每年都会公布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