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项目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 修订)
为规范2013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项目招标工作,保证2013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的相关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竞标单位
各系团委、学生会
二、运作机制
1.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实行项目化运作,面向全院各系团委、学生会进行项目招标。
2.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计划填写好《项目竞标申报书》,上交学院团委、学生会申报。院团委、学生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竞标书进行审核,依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中标项目和中标单位。
3.对中标项目,学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各项活动的预算和实际合理使用的经费,划拨50%资金供各承办单位使用,并鼓励各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
4.学院团委、学生会对活动项目实行目标管理,针对每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对承办单位的活动组织过程实行指导和监督,并保留收回活动承办权的权力。
三、项目要求
1.要结合我院文化艺术活动的传统和实际,符合大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校园特色、三风建设、专业特点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