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项目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 修订)
为规范2013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项目招标工作,保证2013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的相关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竞标单位
各系团委、学生会
二、运作机制
1.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实行项目化运作,面向全院各系团委、学生会进行项目招标。
2.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计划填写好《项目竞标申报书》,上交学院团委、学生会申报。院团委、学生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竞标书进行审核,依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中标项目和中标单位。
3.对中标项目,学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各项活动的预算和实际合理使用的经费,划拨50%资金供各承办单位使用,并鼓励各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
4.学院团委、学生会对活动项目实行目标管理,针对每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对承办单位的活动组织过程实行指导和监督,并保留收回活动承办权的权力。
三、项目要求
1.要结合我院文化艺术活动的传统和实际,符合大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校园特色、三风建设、专业特点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2.要坚持以促进校园文化素质为中心,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高品位、高质量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建设具有我院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文明、高雅、和谐的文化艺术氛围,努力构筑和谐的育人环境,树立创新、创造的思想,活动的组织以“学院主办,各组织承办”为原则。
四、实施办法
1.由学院团委、学生会公布招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学院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2.各投标单位向学院团委、学生会递交拟竞标项目的活动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
(1)对所竞标活动的总体解读;
(2)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3)活动的经费预算;
(4)着重标识活动中的创新和特色;
(5)活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
3.评审:评委会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审核,标准如下:
(1)活动主题新颖,符合校园文化与时代发展;
(2)活动的目的和内容符合并能够体现该活动举办的现实意义;
(3)活动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创新,有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的形成;
(4)活动策划书内容齐全,经费预算合理;
(5)活动可行性强,易于组织开展。
4.后期总结:各承办单位需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向院学生会递交活动总结,应包含宣传方案具体落实情况,活动的整体概况和总结以及财务结算。
五、考核评比
1.各项目开展情况的考核由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各活动开展期间。
2.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量化考核。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各承办单位在“校园文化艺术节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活动的全面准备、开展、落实情况,在各方面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由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评委就活动开展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量化考核主要按照活动开展的相关方面进行评比,主要有:活动策划,宣传力度,活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