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借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有限公司万元占持股比例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2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第三条质押登记1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到相关股权质押登记部门办妥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将质押登记证书的正本原件交乙方保管2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所需的评估费用公证费用登记费手续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