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1年春季学期中国法制史期末试卷
一、填空题
1.西周时期,“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思想具体运用于法制方面就是 明德慎罚 。
2.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提倡重刑主义的原则,试图通过“重刑轻罪”而实现 以刑去刑 的目的,抑制犯罪和消灭刑罚。
3. 隶臣妾 是秦朝强制男、女罪犯到官府服终身各种杂役的一种徒刑。
4.汉初崇奉黄老之学,综合道家与法家的理论,其思想的核心是“清静无为”,具体到立法和司法方面就是 约法省刑(宽省刑罚) 。
5.汉代诉讼中, 举劾 是官吏代表国家控告犯罪,类似于现代的公诉。
6.晋朝张斐、杜预在为《晋律》作注时,将律、令二者的概念、界限及其关系进行了明确的区分,所谓“ 律以正罪名 ,令以存事制”,律是定罪量刑的稳定的法律形式,令是规定国家典章制度的政令法规。
7.唐律中的 类推 ,是指对律无明文的某些行为,比照律中最相类似的条文来考虑是否定罪及如何定罪的原则。
8.宋代刑罚之中, 安置 是将犯罪者贬谪到远恶之地居住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官吏犯罪。
9.唐律中,对于化外人犯罪的案件采取了属地法与属人法结合的原则,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