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权在民”原则;
含义:一个民主的政府必须把权力完全交给这个国家的全体公民,然后再由全体公民把权力赋予给一个组织,即民选的政府。民主政府的关键点是每个有合法选举权的公民都有一张选举选票,一张选举选票不足以引起民选政府中有独裁倾向的统治者的担忧或害怕,但超过***张(具体多少张可以视每个国家的实际情况而定,国家可以用立法的方式来支持一个具体的数字)的合法选举选票的联合签名将使得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不得不引咎辞职而重新组阁。
意义:这样一来,公民的选举选票的联合力量非常之强大,使得统治者不能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对全体公民负责。“主权在民”的核心本质就是用公民的选举选票来驯服统治者,使统治者的独裁兽性得以驯化向民主性方向转变。
弊端:“主权在民”的实现问题;“主权在民”的是一种群体决策模式,并不是科学性的充要条件。非理性决策将会严重的集体暴政;普通群众容易被野心家利用和蛊惑,导致公众判断严重失误。
2. 分权制衡原则
含义:主张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项权力应当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去行使,形成三项权力间的相互牵制和相互约束的格局,以保持国家权力间的平衡状态.防止某个机关或某个人的独断专行。
意义作用:表面上看,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有可能使权力分散,降低效率。但实际上,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可以杜绝胡乱决策,避免错误决策;即使发生决策错误,制约和监督机制也可以作为一种纠错机制而起作用这样一来,从长期看,在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情况下决策效率更高。另一方面,制约和监督权力使权力循着合理合法的轨迹行使,避免在非法的轨道上浪费能量,从而保证政府职能实现,保证办正事的效率高和反方向的效率低。另外,对权力进行监督还能及时发现权力行使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或取得的绩效,从而在正确事实的基础上奖优罚劣,激励权力发挥更大的作用。总之,无论是为了发挥权力的能动作用还是防止权力的破坏性,都有必要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
3.两院制
含义:所谓两院制是指议会设有两个议院并由两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一院制则是指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
优点:(1).民选的众议院(下院)容易受大众情绪化的影响,易走极端,而参议院(上院)能一稳健和理性平衡议院的过激,防止众议院轻率的立法行为。
(2).两院制有利于缓和议会与行政机关的矛盾。
(3).现代国家的立法任务复杂繁重,非一个议院所能胜任,需要另设一院予以分担。(4).职业代表制发展的需要
缺点:议案要两院分别通过才能作为议会的正式法律,这样两院之间容易互相扯皮。特别是在西方实行的两党制或者多党制下,各政党均具有自己的利益,两院制实际上成为政党之间利益较量的机制,容易为政党利益所利用。
4.委员会制
设置原因:(1)议事和决策的需要 (2)立法复杂性、专业性、规范性的需要
5. 代议制度的作用与前景
(1)代议制的历史作用:主要是反封建。
(2)代议制的现实意义:议会制度的确立表明,一个人决定国家的命运的时代过去了,民主不仅成为一种社会公认的价值,而且成为一种政治资源配置的机制。
6. 美国为何选择议会总统制
首先阐述对议会总统制的含义理解。
其次是它的意义。
总体而言,议会总统制追求的是宪政平衡。
议会总统制的国家议会的权力得以扩大,而总统的权力会得到制衡和收缩,有助于避免总统大权独揽而出现独裁统治。
同时有助于对国家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当今社会的一种优秀的民主体制。
7.为什么雅典会选择民主制度
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和发展是其经济、政治、历史及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首先,古代雅典国家形成时已具有相当高度的社会生产力。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则使雅典国家形成时期在农业、手工业方面都存在以个体经营为主的生产活动方式,在此基础上,便排除了中央集权的专制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其次,古雅典国家形成时期便具有自身的社会经济活动特点。在雅典国家形成之初,就相当大程度上突破了自然经济的局面,有相对开放的经济是民主制形成的基础。
再次,雅典国家产生时的生产力状况、地理环境和经济活动的特点使以血缘关系为纽他人氏族组织受到较彻底的破坏。居民在商品货币关系中民立了自由、独立的身份,初步连立了相互平等的关系,这为他们在国家形态下重新组织起来时建立民主政治提供了社会关系背景条件。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以工商奴隶主为领导的雅典平民是通过逐步改革的方式来建立民主政治的。这些改革,照顾到了相互妥协的奴隶主自由民各阶层利益。
8.选举制度是怎样产生的
选举活动古已有之,比较严格意义上的选举制度,形成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主要有,.德拉科执政的贵族政治;梭轮的改革【(1)颁布了“解负令”(2)按财产多少将 “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3)对官吏任选方式进行了改革(4)恢复公民大会和建立四百人会议。】;克利斯提尼和伯里克利又对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但现代的选举制度与欧洲中世纪末期一些国家出现的等级会议有关。
(中世纪末期,英、法等国出现过等级(三级)代表会议,除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