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社会治理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加强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增强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态势。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社区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对加强城市基层管理,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社区建设总体情况
凉州区城区面积43平方公里,现有街道办事处8个,社区居委会35个(其中包括武南镇5个、黄羊镇3个)。有社区居委会主任30人,副主任47人,委员172人,各类社区党组织139个,党员1200多名。
(一)选足配强领导班子,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12年8月全区第四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完成,各社区选足配强领导班子,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社区(总支、支部)工作职责、居委会工作职责、书记岗位职责、主任岗位职责、居委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居委会民主听证会制度、居务公开制度、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居民代表会制度、居民事务代办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居民公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证。
(二)社区办公场所得到改善。近几年来,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自建、购置、划拨、借用等方式解决了社区办公用房,其中自建解决的有3个,购置的有20个,划拨的有4个,借用的有8个;其中社区办公用房在300平米以上的有5个,200平米以上的有6个,100平米以上的有14个,其余10个均小于100平米。
(三)社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区共有社区工作人员1075名,其中,公职人员91名,民选副主任47名,公益性岗位775名,进村进社服务人员29名,参战参试安置人员101名,聘用人员32名。年龄结构上,30岁以下47名,31岁至40岁291名,41岁至50岁667名,51岁以上70名。文化程度上,初中及以下349名,高中及中专592名,大专及以上79名,本科及以上 55名。
(四)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近几年,通过争取项目建设,西大街、东大街和西关街三个街道均完成了“四站一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各街道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建成集民政、社会保障、综治、计生等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并整合各部门资源,配套建设文体活动、图书阅览室、爱心超市、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使社区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
(五)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在城区各社区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管辖地域为对象,以社区为网,居民小区为格,将小区、居民、单位等社区资源全部纳入网格,通过 “定格、定岗、定责”,公开服务承诺,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解决矛盾等工作任务。同时各社区全面推行社区民情流水线工作方法,实现社区事项“一站式”办理,按照事项受理、限期办结、公示反馈、跟踪监督为居民办理日常事务。
(六)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效果显著。
近年来,我区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日益丰富多彩,进一步充实了居民的文化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一是社区文明氛围日益增强。对居民以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为核心,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创建和评比活动。对驻区单位以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二是规范开展文体活动。以社区文化站为依托,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组建了秧歌队、舞蹈队等文体团体,并经常性开展活动,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营造了和谐的文化氛围。三是开展“六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法律、教育进社区活动,提高了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及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有力的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向深层次发展。
二、社区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结构日益多元化,社会诉求日益多样化,社会心态日益复杂化,各类新型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社会进入了矛盾凸显期,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总体来看,我区城市社区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存在。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效力。而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社区居委会从事的工作超出其权限和职能。许多部门和街道习惯于把社区看作是自己的行政下属机构,一级一级往下“批发”工作任务,一些本不该由社区居委会办的事情也压到了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承担的任务过重,出现“小马拉大车”疲于应付的现象,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社区经费有待提高。资金是社区管理的“血液”,如果供血不足,使得社区建设很难完成下去。《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工作的经费和来源,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按照这一要求,居委会的工作经费和人头经费应当由财政解决。我区社区办公经费现行标准为2万/年,社区书记、主任、事业编制专干工资按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干部标准执行,社区副主任按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但随着社区作用的凸显和部门工作重心的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要完成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社区需增加投入。
(三)社区工作任务繁重。目前,社区除要处理社区大量日常事务外,还承担协助政府做好卫生城市达标、文明城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创建、外来人口调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住房保障申报、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禁毒、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等各种工作任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社区居委会需要承担17大类,70多小类行政性事务,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象。此外,社区还要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考核、统计、会议等。面对如此繁重的工作任务,使社区工作职能本末倒置,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服务。
(四)社区工作者素质偏低。目前,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主要由公职人员、公益性岗位、进村进社人员构成。其中,每个社区平均公职人员只有5名左右,主要为书记(主任)、综合岗、劳动(医保)岗、综治禁毒、民政低保岗,这些人员多在服务窗口工作;民选社区副主任1至2名,多为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进村进社人员1至2名,服务期仅为2年;其余多数为公益性岗位的“40、50”人员,这些工作人员服务年限短,文化程度低,工作能力参次不齐,但承担着主要的大量的具体工作。社区工作者的主体文化程度、思想素质、工作水平和年龄差异等问题制约了其承担社区这些种类繁多的工作任务的能力,从而难以达到社会治理这项服务全体居民的工作要求,难以胜任主体角色。
(五)社区建设基础设施薄弱。一是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政策落实不到位。根据民政部、中组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民发〔2005〕85号)和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发〔2009〕85号)等文件精神,要“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纳入新城区开发和老城区改造规划,统筹协调解决。已建社区未配置和租借办公用房或配置面积不足的,通过整合、调剂、改造、新建、扩建或置换等方式予以解决。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应当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由于市区两级城建管理体制的问题,这一政策始终未得到落实。二是按照省民政厅和省发改委在标准化社区建设项目中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六)社区服务水平不高。目前,我区社区服务与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社区层面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各社区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还是停留在一些一般的服务项目上,停留在对弱势群体等少数服务对象上,而面向全体居民社会治理的需求,服务办法、服务项目不多。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三是社区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新型社区服务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协会、志愿者队伍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社会治理主体关系不协调。居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三者分别从社区治理、自治治理和专业治理的角度,本应共同对社区进行治理。但由于社区多元主体都有着不同的利益,难以统一协调,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八)社区居民自主参与程度低。目前社区居委会工作主要靠行政化方法为主,对社区要求多要求高,但居民参与程度低,参与范围少,参与的深度不够,自主参与不够。一是在参与的居民结构上,大多是以老年人为主,而有技术有专业有能力的年轻人对社区的事情很少关心,即使关心并发现一些社区问题也只是发发牢骚并没有实际的参与行动。二是居民参与的深度不够。社区居民参与还大多只是停留在社区的卫生建设等事务或已经安排好的活动上,很少参与社区治理等关系社区全局的问题。三是在城市社区居民中,普遍缺少参与的愿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