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计算方式与各设区市平均工资挂钩
根据江西省 2006 年 8 月下发的养老金计发新办法, 以参加工作时间来划分,
分为两块:
外1995年 10 月 1 日后参加工作: 基本养老金一基础养老金十个人账户养老
金
其中:
基础性养老金一(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二2X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会视同缴费年限) X 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一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
数。
@@1995年9月30 日前参加工作:
基本养老金一基础养老金十个人账户养老金十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 过渡性养老金一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X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X参保人员 1995 年9月 30 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X
1 1%。
江西省的计算公式与网上流传的计算公式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其中重要的
不同是,江西省涉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一项,是相应设区市的工资数据,而
网上的公式则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关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江西
省统计局每年会发布全省及各设区市的情况。
推算在南昌缴费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