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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X公司文件20XX01 号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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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批和验收。
1.1审核、报批的施工项目范围包括新建工程、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公共 场所的内部装修、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的会所、电视监控室等重要场所的内部装 修。
1.2小区管理处保安部门接到施工通知后,会同工程部门对上述施工项目中 的防火设计进行初审。
1.3初审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将有关防火设计的图纸、资料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的内容,若确需变更, 则仍需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1.4工程竣工后,须经小区保安、工程部门和消防监督部门共同验收,确认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治安、防火安全责任协议的签订
施工队伍进场前,管理处保安部门应提供《安全责任协议》,由小区管理处 经理与施工队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在施工期间,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协议所规 定的各项条款。
3.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3.1管理处保安部门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在登记过程中要查 验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外来暂住人口证明。
3.2在上岗前,要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培训,学会使用常用 灭火器材和紧急情况的正确处置及报告程序。
3.3小区管理处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发给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在整 个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进出小区。
3.4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程序,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操作。
3.5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小区的有关规定,不准在施工范围以外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