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作用论文
论文摘要: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关系比较复杂。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经营机制的转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由过去单一行政管理模式向多元化的模式转变。《劳动合同法》填补了我国“劳务派遣”的立法空白,因此,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规范劳务派遣市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着重要的保证和推进作用。
论文关键词:劳务派遣;不规范;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市场
1 “劳务派遣”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原因 劳务派遣,也叫劳动力派遣、劳动者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在我国常用的是劳务派遣。准确地说,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据有关资料表明,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最早产生于美国,随后在西欧和日本出现。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在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