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公司及员工利益,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为员工提供各方面的保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容
1、项目:公司为员工投保项为五项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及住房公积金。
2、条件:员工入职后半年(新入职员工需认同此条件,不认同者不予入职;已经入职员工视为认同此条件);
3、流程
1)、符合条件的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可OA操作);
2)、部门经理确认;
3)、行政部审核;
4)、总经理批准;
5)、人事专员根据批次统一参保;
6)、参保人员准备所需材料。
4、扣款方式:五项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分每月或每批次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条 其他
1、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影响在公司参保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符合条件的员工,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而影响在公司参保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入前应将应缴费用缴清,应缴未缴清的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由本公司无关,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及时提供准入手续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4、员工离职的,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应在当月或次月办理社保、公积金停缴手续;
5、离职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应按照规定办理停保手续,因为能及时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