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买受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现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的还建房屋出卖给乙方。上述房屋、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在本合同中均简称为“该房屋”。
第二条 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该房屋的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0元)。乙方共计分两次付清,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日一次性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 0元);
2、在甲方交房日(合同签订日后两周内),交房当日一次结清尾款为:人民币 元(¥ 0元)。
第三条 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应当于合同签订日后两周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确认,移交房屋钥匙并配合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
2、关于水、电、气的约定,查验水、电、气表的读数,不欠费即为满足移交条件。
第四条 鉴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为集体用地,可能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乙方须承担由此所引起的相关风险。在乙方的配合下,须由甲方在村委会办理该房屋的过户证明文件并交付乙方存档。另外,以后涉及该房屋的所有费用(水、电、气、物业费、有线等),转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五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实地察看、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房屋瑕疵基础上签订合同,在钥匙移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
第六条 该房屋出卖给乙方后,如遇价格上涨、下跌时,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各自承担相关风险。
第七条 该房屋出卖给乙方后,如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需以甲方名义向该房屋开发商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