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公开评价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监督大型商场超市落实法定义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6月开展了大型商场超市公开评价检查工作。现将大型商场超市××年第一次公开评价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大型商场超市公开评价检查是以《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为依据,针对食品流通环节消费主渠道大型商场超市为对象,以严谨的执法检查、科学的综合评价、公开的社会监督为手段,以促进经营者自律为目的,创新性的提出的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其工作核心是“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
自××年6月1日,市局按照“随机确定检查人员、随机确定评价单位”和“统一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标准、统一评价周期、统一抽检品种”的“双随机、四统一”原则,对全市9家参加公开评价检查的企业进行了食品质量、自律管理和诚信经营三个方面,质量抽样检验、标识抽检、现场检查、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查制度建立及落实、虚假宣传、消费侵权等八项内容的专项检查。检查组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超市内食品销售和制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一一记录进《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参照公开评价检查表解释,对《公开评价检查表》中的现场检查内容计分。此次评价检查适当增加了加分鼓励项目,包括开展建立良好行为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工作等。
评价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市局从每县(市)区各抽调一名省级食品安全检查员,与市局省级食品安全检查员共同分成两组,随机从9大品牌商场超市中各抽取一个门店,利用3天时间开展现场检查。第二阶段,6月6日,市局组织对此次检查的门店中的8家(××市××商业有限公司未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9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监督抽查考核。考核结束后,进行了当场打分和分数公布。第三阶段,市局以函的方式向大众网舆情中心和市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查询各门店食品安全方面有关媒体报道和投诉记录,记入诚信经营分数。第四阶段,开展大型商场超市公开评价活动专项监督抽样检测工作,在9家品牌相关门店各抽取24个批次(其中预包装食品、散裸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制售食品各6个批次),合计抽检216批次,依据检测结果计算得分情况,记入质量抽样检验项目。
二、各品牌连锁超市此次公开评价检查情况
1. A品牌
此次公开评价门店为“××市A商业有限公司”,得分为37分。主要问题如下。
(1)经营条件。散装熟食销售场所无防蝇防尘设施。
(2)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某品牌八宝粥生产日期极不清晰,散装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部分品种无产地,进口预包装食品无法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3)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未依法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未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从业人员管理。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健康证明公示信息不全。
(5)经营过程控制情况。部分应冷藏保存的酸奶、烤鸡等未按要求储存,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和记录,无法提供采购食品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和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6)食品制售行为。无餐具、食品容器消毒记录。
因未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参加监督抽查考核。
2. B品牌
此次公开评价检查门店为“B百货有限公司××路分店”,得分为72分。主要问题如下。
(1)经营资质。无制售许可从事制售。
(2)经营条件。熟食加工间下水道孔径过大。
(3)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羊肉现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散装面点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部分进口食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从业人员管理。无培训考核材料。
(5)经营过程控制情况。部分蛋糕未按要求冷藏保存,部分预包装食品(某品牌蜂蜜、胡萝卜面、婴幼儿配方乳粉)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部分进口食用农产品(青果)缺少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查考核得59分。
3. C品牌
此次公开评价检查门店为“C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得分为71分。主要问题如下。
(1)经营资质。无制售许可从事制售。
(2)经营条件。凉皮制作未设置专间且现场不整洁。
(3)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食用农产品标签信息不全(无产地信息),散装食品无三防设施或破损或未正常使用。
(4)经营过程控制情况。豆腐、生鲜肉未按温度要求储存。
(5)食品制售行为。未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储存、设备清洁要求,无餐具、食品容器消毒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查考核得73.5分。
4. D品牌
此次公开评价检查门店为“山东D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得分为87分。主要问题如下。
(1)从业人员管理。无近期培训记录。
(2)经营过程控制情况。部分冷藏温度未达到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查考核得79分。
5. E品牌
此次公开评价检查门店为“E商业有限公司××超市”,得分为78分。主要问题如下。
(1)经营条件。制售食品加工间不整洁,垃圾箱无盖,清洁工具乱放,凉菜无专间、冷藏柜无温度显示。
(2)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某品牌手工原味饼无厂名厂址,部分散装食品公示信息不齐全,现场分装香油包装加贴生产日期。
(3)经营过程控制情况。波尼亚专柜温度高于4℃(显示6℃)。
(4)食品制售行为。进货未查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加工区域、加工工具不清洁。
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