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页共页经销商区域合作协议授权方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企业注册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郭峰经销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注册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方合法拥有珂兰系列产品的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经销权乙方为现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自愿经销甲方珂兰系列产品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之甲方系独立的法人主体乙方系独立的法人主体或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之自然人除按本合同条款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之外双方无权为对方代理人或发生雇佣关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甲乙双方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二章合作细则第三条经营许可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省市经销珂兰品牌产品在上述地区开设专卖店商场专柜及店中店每个营业网点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商标许可使用管理费人民币万元管理费不因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退还给乙方第四条产品与经销为保持珂兰品牌形象的完整性乙方保证在其营业网点专柜或店中内不陈列展示或销售非甲方授权经销的产品不经营批发业务不销售假冒产品第五条营业网点设立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区域开设营业网点乙方应拟订市场拓展及营业网点设立计划上报甲方乙方营业网点地点初步选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