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规则
考点1医师权利(七种)
1.医师权利(七种)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医学活动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2004-1-4,H2006-1-1 H2004-1-2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H2006-1-2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考点2医师义务(五种)
2.医师义务(五种)(Z06-1-1, Z2005-1-3同样考第四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医技)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医德)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注意权利与义务的第四条)H2001-1-84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另外8条: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