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重组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深圳签订:
甲方: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强化企业竞争力、追求规模发展为目的,提出资产重组要求,并就此分别向各自董事会申报,且已得到批准。
(2)甲方股东合法享有其资产的处置权。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甲方在全部净资产基础上,以双方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资产评估数进行比价确定的价格接受乙方投入部分净资产(部分资产和相关负债)而增股扩股。
(3)乙方股东合法享有其资产的处置权。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乙方以其部分净资产对甲方进行增资扩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双方同意,本协议中的所有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一章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及附件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新公司: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增资扩股后的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指本协议中载明的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的时间。
基准日:指依据本协议规定对甲方和乙方投入资产评估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即 年 月 日。
相关时间:指基准日至增资扩股完成经过的期间。
评估报告: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资产中介评估机构依照本协议进行重组的甲乙全部净资产、乙方拟投入的部分净资产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连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文件。
本协议所称的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乃指本协议的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一经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即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和证明力。
第二章 资产重组方案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资产重组:
(1)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新增股东,在甲方原股本 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入股 万元人民币对新公司进行扩股。新公司的股本规模为 万元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