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委 托 协 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签订于: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甲方委托在全国建筑人才市场为甲方招聘协调注册结构师资格施工管理人才(有证书),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建筑人才市场协调 级 专业注册结构师 人,聘用期为 年。甲方应支付受聘者报酬标准¥ 元/人/3年(含乙方协调劳务费用) ,共计 元,上述费用均交付给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及受聘者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3、乙方将受聘者提交的证书转交甲方、由甲方负责办理注册等各项手续。
二、支付办法
1、甲方应当明确所需注册结构师专业、级别、人数,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需支付乙方定金:二级XXXX元/人.;一级XXXX元/人。
2、乙方将受聘者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照片、等转交甲方当日,甲方需相应支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中约定的全部费用的50%。
3、如乙方提供的受聘者为初始注册结构师,甲方应当自注册成功之日(住建部网站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下余款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提供的受聘者为变更注册结构师,甲方应当自受聘者在原注册建委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并转交甲方的当日,将剩下余款支付给乙方。
4、乙方收款信息
开户银
账户名称:
账 号:
三、其他事项
1、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甲方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提交。
2、甲方在收到受聘者相关个人资料的同时即与受聘者签订双方聘用协议,并根据该协议规定履行义务。
3、甲方保证受聘者证书及相关复印件不遗失、注册前不作任何与注册无关的使用行为。自甲方将受聘者资料提交注册地建委审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受聘者的毕业证和执业资格证原件交还乙方;自受聘者在注册地建委注册成功之日(住建部网站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受聘者执业印章交由乙方转交。
4、因甲方原因造成受聘者证书灭失等情形出现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受聘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自乙方将受聘者注册相关的资料交付甲方之日起(收条签定日)100日内住建部网站未公示的,仍视同注册成功,甲方应将剩下余款支付给乙方。
6、甲方应将注册不成功的受聘者相关资料及时退还乙方,并提供书面未注册成功说明文件和理由,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注册不成功的,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因受聘者原因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