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零
星
工
程
工程发包人:建筑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人:
签约地点: 萍乡市
签约时间: 2017年2月 27日
合同协议书
工程发包人(甲方): 建筑工程公司
分包人(乙方): 身份证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等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标段工程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除返工)的所有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m2)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
-1~9施工范围,10到13F施工公共部份及屋面13层书吧
实际施工数量
二、分包合同价款
水电部分: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按实际面积*综合单价:单价组成:打砖墙(120、200、240墙)20元/m2、打混泥土楼板40元/m2、打构造柱20元/m、打混泥土梁70元/m、打空调挑板上口10元/个(长约300mm)、打空调挑板下口20元/个(长约300mm)、削砖0.25元/块,以上单价全部含垃圾清理至项目部指定位置。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主体工程定于2017年 2 月28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 。
五、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3月 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
六、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1~9F室内,10到12F、13F施工公共部份、13层书吧室内需拆除的工程。
、、施工过程中提前7天申报当前材料需求量。按施工进度合理领用、使用、保管材料,不得浪费材料。做好所有检测所需的材料取样与配合工作,漏做少做每次按500元处罚
、对施工技术问题提出相关核定意见。
、施工现场自然条件下的原材料、已加工(如削砖)材料的场内水平转运及垂直运输;按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如有施工材料)材料的损耗率不得大于2%,超出部分按原材料进价对甲方进行赔偿。
、施工现场做到在第二天内清理完自身产生的建筑垃圾,并运到指定位置。
、所承包工程不准随意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按合同结算方式结算合格工程部分的余款,在余款中扣除合同履约金中的20000元后无条件清理乙方出场,同时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 无 套施工图纸和适时发生的设计变更,相关建筑文件及管理通知等施工文件。
2、组织图纸会审并对承包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3、合理组织施工材料、设备进场,负责按进度支付承包工程款。
4、负责检查乙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乙方限时、限量整改到位。
5、提供常规的垂直运输施工机械。
6、甲方有义务在工程开工后,确保在计划工期的框架下,不因材料进场、管理失误造成乙方窝工,如有发生,甲方应在3天前告知乙方。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自带工具及辅材:电焊机、切割机、各类钻孔机,各类电钻,各专业大型加工设备、仪器仪表及作业工具;施工临时用电(甲方仅提供二级配电至每栋楼边及脚手架及滑轮)电箱下桩的电线、电缆、照明及所需各种机械、工具和切害片,钻头,铁丝,绝缘胶布等一切消耗品,雨具,春插,秋收/双抢/夜班/加班,节假日补贴包含在综合单价內,自备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等。
2、乙方所有的主要施工人员应该持证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