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委托)
合 同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委托)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
2.
;
3.
;
4.
。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
2.
;
3.
;
4.
。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 技术资料清单: ;
2. 提供时间和方式: ;
3. 其他协作事项: ;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其中:
1.
;
2.
;
3.
;
4.
。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
2.
;
3.
;
4.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
开户银行:
地 址:
帐 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
2.
;
3.
;
4.
。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